在线咨询 留言反馈 官方微信 智慧资环 新媒体矩阵
Top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> 通知公告

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26/7/3发布者:质量管理处访问次数:
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(渝教发〔2025〕8号)精神,确保学校于2028年高质量通过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(含办学条件监测与教学工作评估),制定本评建工作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紧扣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和重庆市“416”科技创新布局需求,坚持“以评定向、以评促建、以评督改、提质增强”的工作原则,全面对照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》和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》,深入查找问题,补齐短板,强化内涵,突出特色,持续提升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,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(一)办学条件全面达标

确保在2028年参评前,学校在重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监测结果为“达标”,25个基本监测点全部达标,21个动态监测点持续改善。

(二)教学工作评估顺利通过

聚焦“专业、课程、教材、师资、实训实习”五大关键要素,深化教学改革,完善质量保障体系,确保教学工作评估结论达到“通过”等级。

(三)关键办学能力显著提升

以评建为契机,构建产教融合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,打造1—2个服务“416”科技创新布局和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特色专业群,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能力。

三、评建依据

(一)核心文件

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(渝教发〔2025〕8号)及其附件。

(二)指标体系

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》(渝教发〔2025〕8号附件2,含25个基本监测点、21个动态监测点);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》(渝教发〔2025〕8号附件3,包含6个一级要素、18个二级要素及33个要素内涵及观测点)。

四、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

(一)评建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校长、党委书记

副组长:全体副校长

成员:各职能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负责人

职责:全面领导评价工作,审定方案,研究解决重大事项,督查指导各阶段工作。

(二)评建工作办公室

主任: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兼任

副主任:各职能部门负责人

成员: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

职责:组织实施评价工作,分解任务,协调推进,撰写自评报告与整改方案,负责与市教委、市教育评估院沟通联络。

评建工作办公室挂靠质量管理处。

五、主要任务与实施步骤

评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:

(一)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与对标自查(2025年9月—2026年8月)

1.宣传动员,学习研讨。组织学习渝教发〔2025〕8号文件及两个附件,全面理解评价理念、指标体系内涵和统计口径等。

2.数据摸底,细化指标。各管理服务部门对照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》25个基本监测点和21个动态监测点,逐项核算学校现有办学条件数据,摸清家底,找出短板,提出建设方案;各管理服务部门对照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》细化指标,制定相应的评建实施方案,将33个观测点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,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。

(二)第二阶段:全面建设与整改提升(2026年9—2027年12月)

1.补齐办学条件短板。针对基本监测点中的薄弱环节,加大投入,确保在2027年底前全部达标;关注动态监测点,如校内实训基地数量、校外实训基地企业数量等,持续改善,优化结构。

2.深化教学内涵建设(对标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)。对接“33618”产业体系,优化专业结构,做好专业发展规划,推动专业建设;完善课程体系,深化思政课改革,推进课程思政全覆盖,革新课程内容,加强教学资源建设;做好教材管理与选用工作,推动新形态教材开发建设;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提升师资专业能力;建设基于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校内实训基地,稳定和拓展校外实习基地,规范岗位实习管理,落实实习安全和劳动教育;深化教学关键要素改革,形成特色优势项目。

3.完善质量保障体系。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诊断与改进机制,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评价,确保评价结果运用于教学改进。

(三)第三阶段:自查自评与预评估(2027年4月—2027年10月)

1.第一次校内自评(2027年4月)。各管理服务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全面自查,形成分项自评报告。评建办汇总形成学校《办学条件监测自评报告》和《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》初稿。

2.整改落实。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,进行集中整改。

3.邀请专家预评估(2027年10月)。邀请校内外专家,按照正式评估流程(材料评审+现场考察)进行预评估,全面检验评建成果,查找盲点和不足。

4.完善材料。根据预评估反馈意见,再次修改自评报告。完善佐证材料,优化专家考察路线。

(四)第四阶段:迎评冲刺与接受评价(2028年1月—2028年3月)

1.提交申请与材料。2028年3月上旬,向市教委提交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参评申请表》。在专家进校前2周,将最终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市教育评估院。

2.线上材料评审配合。组织专人对接专家线上评审工作,及时提供专家所需补充材料。

3.现场考察准备。制定详细的专家进校接待方案、会务方案、联络员培训方案。布置校园环境,检查教学设施,组织师生访谈、听课看课演练,确保现场考察顺利进行。

4.接受专家现场考察。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和规范有序的管理,配合专家组完成为期3天的现场考察工作。

六、预期成果与整改

(一)评估结论与报告。获得专家组现场评估后形成的《专家组教学工作评估报告》及评估结论建议。

(二)制定整改方案。在收到市教委反馈的正式评估结论及《评估报告》后30日内,制定《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整改方案》并报送市教委。

(三)落实整改任务。根据结论类型(通过/待复评/暂缓通过)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,提交整改报告或申请复评,确保整改成效。

七、保障措施

(一)组织保障。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。评建办定期召开例会,通报进度,协调问题。

(二)经费保障。设立评建专项经费,纳入学校年度预算,用于条件改善、师资培训、专家咨询、材料印刷等,确保足额投入。

(三)制度保障。将评建工作纳入部门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,建立奖惩机制。对在评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,对工作不力、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。

(四)宣传保障。通过校园网、官微、宣传栏等载体,及时报道评建动态,营造“人人了解评估、人人参与评估”的良好氛围。

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、提高站位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全身心投入办学能力评建工作,持续提升核心办学水平,确保2028年办学能力评价顺利通过。

 

附件:

1.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

2.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》动员部署与对标自查阶段工作任务表

3.《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》动员部署与对标自查阶段工作任务表

 

Copyright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

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143号

备案许可证编号: 渝ICP备16011794号

技术支持: 讯迈科技

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

招生办公室: 023-43793190 023-43793191 023-43793193

地址: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 邮编:402360

公众号

视频号

抖音号

小红书

微博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