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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章——第六章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党员大会

发布时间:2024/6/18发布者: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管理员访问次数:

6月17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。

学习会上党支部书记秦专松同志逐张逐条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章—第六章的相关内容,主要围绕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,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,以“新旧对照”“学用结合”的方式,对违纪情形、管理周期、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作了生动详细的解读,帮助大家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。

 说明: 图片1.png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在学习会上,同志们各抒己见,纷纷畅谈自己的学习感受。

王瑞同志认为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,是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,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、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。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最根本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,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、放在首位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思想上更加坚定、行动上更加自觉。

说明: 图片2.png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肖芸豪同志指出《条例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规定了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基本底线和遵循,因此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,每个党员都要把《条例》作为日常工作、学习和行动的指南,把纪律转化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,真正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。

在学习会结束后,支部书记秦专松同志要求大家要做好读书笔记,采取集中学、分散学相结合方式,在不断学习中继续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相关精神,并结合实际工作遵守条例要求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。

 

(审核:苟兴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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