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
为深入学习贯彻《法治宣传教育法》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与维权能力,10月29日下午16时,我校保卫处特邀大足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卢鸣到校,开展“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”专题法治宣讲会。各二级学院师生代表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会,共同接受法治熏陶。
宣讲会伊始,保卫处处长王珂在致辞中强调:“法治是平安校园建设的基石,此次邀请卢队长开展专题宣讲,旨在帮助师生明确法律边界、增强法治意识,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,为校园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。”

随后,卢队长以“知法、守法、用法”为主线,结合校园场景与典型案例,对《宪法》《刑法》《民法典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核心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。在“知法”环节,他重点阐释《法治宣传教育法》的立法意义与核心要求,强调“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共同责任,校园作为法治教育主阵地,需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”;针对宪法,他用通俗语言解读其“根本大法”地位,说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,让师生深刻理解“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”。

在“守法”环节,卢队长结合高校常见的校园欺凌、网络诈骗、兼职纠纷、违规用电等问题,拆解刑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:“学生间的肢体冲突若造成轻伤及以上,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;参与网络刷单、出借银行卡等行为,可能触犯帮信罪,这些看似‘小事’的行为,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。”他通过发生在高校的真实案例,直观展示违法成本,警示师生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园规章制度。
谈及“用法”,卢队长聚焦师生权益维护,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、合同纠纷、侵权责任等内容,指导师生在面对网络谣言、消费欺诈、劳动争议等问题时,如何通过向学校求助、拨打110报警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。“遇到权益受损情况,切勿采取过激行为,要保留好证据,通过正当渠道理性维权,法律会为大家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”他特别提醒道。

宣讲尾声,保卫处处长作总结讲话。他表示,卢队长的宣讲案例鲜活、内容实用,为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。他要求各二级学院以此次宣讲为契机,通过主题班会、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,持续深化法治教育;全体师生要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共同营造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校园氛围。
此次法治宣讲会的举办,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,为我校法治校园、平安校园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。下一步,我校将持续联动属地政法部门,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校园落地生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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